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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平台 1.8亿理财资金仅剩44万,银行称嫌犯伪造单据并失踪,最高法发声

发布日期:2026-02-03 15:51    点击次数:126

mg平台 1.8亿理财资金仅剩44万,银行称嫌犯伪造单据并失踪,最高法发声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让一桩涉案金额达 1.8 亿元的理财资金失踪案再度引发金融行业高度关注。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以"涉嫌犯罪、先刑后民"为由驳回起诉后,最高法最终撤销原审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打破了银行试图以刑事程序规避民事责任的壁垒。

据裁定文书披露,涉案公证处于 2013 年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开立对公账户,此后五年间,银行客户经理定期上门递送的对账单始终显示账户状态"正常",完美掩盖了资金被擅自划转的真相。

截至 2018 年 6 月,公证处动用账户内 1.8 亿元本息购买大连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却无法兑付,此时才发现账户实际余额仅剩 44 万余元。结合大连银行 2025 年最新业绩数据来看,这起跨度数年的资金迷局,不仅折射出该行内控体系的严重缺失,更在其盈利承压、合规风险频发的背景下,增添了不确定性。

资金迷局复盘:五年虚假对账掩盖挪用真相,"先刑后民"主张遇司法驳回

这起 1.8 亿元资金"蒸发"案的起点,要追溯到 2013 年 12 月。彼时,北京某公证处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用于存放公证业务收费款项。此后近三年时间里,该公证处从其他银行账户分 16 笔向涉案账户累计转入 3.6 亿元,资金规模逐步扩大,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的一系列操作,为后续资金挪用埋下了致命隐患。

涉案账户开立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客户经理李某便承担起与公证处的对接职责,每季度定期上门递送对账单及相关单据凭证,供公证处财务人员核对。令人费解的是,直至 2018 年,这些加盖银行公章的对账单上,账户状态始终标注为"正常",余额、利息等数据核算无误,看似无懈可击,成功掩盖了背后的资金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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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 2014 年 1 月,涉案账户就已出现未经公证处授权的资金划转行为,直至 2017 年 9 月,账户内资金已被逐步转移至九家关联企业及罗某某、霍某某等个人账户,其中罗某某曾任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业务负责人,霍某某则是其母亲,资金流向与银行内部人员存在明确关联。

截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涉案账户实际余额仅剩余 448296.25 元,此后便基本无任何交易记录,而公证处对此一无所知。2018 年 6 月 21 日,根据银行提供的虚假对账单,公证处确认账户内本息合计达 1.8 亿余元,并于 6 月 29 日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大连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动用全部 1.8 亿元资金购买该行明珠理财月月赢系列公司理财产品。这份理财协议落款处加盖有"罗某某"人名章,而相关单据同样由客户经理李某上门递送,并未经过银行柜台正规办理流程。

理财产品到期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迟迟未能兑付本金及收益,公证处多次沟通无果后,才惊觉账户资金早已"蒸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兑付本息及赔偿损失,暂计金额超 2 亿元。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陷入激烈交锋,司法鉴定结果进一步揭开案件疑点:公证处提交的 32 张存款利息回单、19 张对账单及理财协议上的银行印文均为伪造,而大连银行提交的网银开通、账户变更等材料中,"刘某某"(公证处会计)的签名均为冒用,但公证处公章、法人章却真实有效,印证了犯罪嫌疑人冒用身份、伪造单据的作案轨迹。

面对指控,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否认全部证据真实性,主张理财文件及对账单上的印章系伪造,同时以"案件涉嫌重大犯罪、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属同一事实"为由,提出"先刑后民"抗辩,请求法院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庭审中该行称罗某某已精神失常并失踪,客户经理李某也已离职,试图以此规避内部管理责任。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北京市高院二审均采纳了银行抗辩意见,裁定驳回公证处起诉,案件陷入僵局。

直至最高人民法院再审,mg试玩这一局面才得以打破。最高法援引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本案民事争议聚焦于公证处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履行及违约情况,而刑事犯罪指向的是嫌疑人冒用身份、伪造单据、划转资金的行为,二者主体不同、法律事实不同,不属于"同一事实",刑事案件办理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最终,最高法依法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明确了银行不能以"先刑后民"为由规避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为案件后续裁判锚定了方向。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尚未作出实体裁判,但这一再审裁定,已成为金融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的典型参考,也直指银行在资金监管中的失职责任。

业绩承压下的合规隐忧,大连银行内控失守

1.8 亿元资金挪用案并非孤立事件,结合大连银行 2025 年最新业绩数据及近年合规记录来看,该案的发生,本质上是该行内控体系失守、合规管理薄弱的集中体现,而在盈利承压、息差收窄的经营背景下,其合规风险与经营风险的叠加,更值得行业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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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子公司,大连银行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75.5 亿元,在北京、上海等多地设有 8 家异地分行,截至 2025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达 5175.04 亿元,负债总额 4800.08 亿元,整体规模处于中小城商行中游水平。

从 2025 年前三季度业绩来看,大连银行盈利水平呈收缩态势,增长动能持续疲弱,盈利结构隐忧进一步凸显。根据该行 2025 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2025 年 1 – 9 月,该行实现营业收入 32.66 亿元,同比下降 17.66%;实现净利润 4.81 亿元,同比下滑 4.81%,盈利承压态势明显。收入结构方面,利息净收入 19.80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60.6%,仍为最核心的盈利来源;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50 亿元,占比 13.8%;投资收益 9.33 亿元,占比 28.6%,作为利润补充的地位有所下降。

截图来自大连银行 2025 年三季报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1.74 亿元,虽仍为负值,但三季度单季已实现转正(+0.38 亿元),前三季度累计亏损较上半年有所收窄,显示投资组合在市场波动中压力边际缓解。

资本充足性方面,截至 2025 年 9 月末,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8.28%,一级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充足率均为 10.67%,虽仍满足监管最低要求,但较年初分别下降 30 个和 68 个基点,资本缓冲空间趋于收窄,风险抵御能力相较大型银行依然有限,叠加内控缺陷暴露,整体稳健性面临考验。

与业绩承压相伴的,是大连银行频发的合规违规行为,内控漏洞早已显现。2025 年 9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大连银行重庆分行因贷前尽职调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 8 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 260 万元,时任相关客户经理及管理人员被给予警告处罚。

处罚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此次重庆分行被罚的核心问题的之一便是"信贷资金被挪用",与北京分行 1.8 亿元资金挪用案存在相似的内控短板,反映出该行在资金监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并非单一分支机构的个别现象。

从行业层面来看,中小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面临着息差收窄、不良率上升、资本补充困难等多重压力,部分银行为追求短期盈利,放松了合规管理与内控建设,导致资金挪用、违规放贷等案件频发。

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对该案的实体审理仍在推进中,大连银行最终需承担何种程度的赔偿责任尚未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该案的判决将进一步明确银行在储蓄存款合同中的安全保障义务,倒逼银行强化内控建设。